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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纪委 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0-05-07 10:29:34 来源:清风开封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持续发力严纠“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尉氏县洧川镇正科级干部赵书欣违规为其儿子举办婚宴问题。2018年10月18日,赵书欣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备,为儿子在县城某酒店举办婚宴,置办宴席20桌,其中收受管理对象礼金1900元。2019年11月,赵书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祥符区残联副理事长吕娟等人超标准领取下乡补助、差旅费等问题。2018年1月至10月,经吕娟签字同意,包括其本人在内的4名同志多领取下乡补助共计480元,包括其本人在内的5名同志多领取差旅费共计3240元。2019年11月,吕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兰考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建刚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利用公务灶虚列开支等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时任兰考县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建刚、财务科科长曹磊远对出差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监察大队31名队员超标准领取下乡补助款共计46880元。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王建刚作为单位公务灶主管领导期间,安排公务灶管理人员翟文亚从公务灶开支账目上虚列开支,累计多报食材款共计16000元,一直由翟文亚个人保管,预备用于招待和协调等支出。此外,王建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3月,王建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磊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翟文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杞县柿园乡刘黑塔村党支部书记陈纪安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在郑民高速二期工程征地、取土、修高速边道过程中,陈纪安在经手属于集体收入的征地补偿款过程中,违规为村干部发放补助及支付用餐费共计32318元。此外,陈纪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3月,陈纪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四起典型案例,有的操办婚宴不报备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有的借公务之机多领取津补贴和差旅费,有的弄虚作假从公务灶套取公款作为“小金库”列支,有的违反规定擅自用村集体资金发放津贴补助等等,违纪手段花样翻新,但形异而质同,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极强的顽固性、反复性,务必严守紧盯、慎终如始。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政策举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以贯之、抓实实抓,坚决防止节日期间疫情反弹和“四风”问题回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保持“一篙松劲退千寻”的清醒认识,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增强遵守防控规定、遵守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优良作风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真功实绩。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扛牢监督首责,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督促本县区本单位本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细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要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落实落地。要继续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烟酒茶叶、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机关事务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协调联动,充分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有效提升发现“四风”问题的能力。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查快处,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依规依纪精准量纪、精准问责,释放坚决从严、持续从严、一严到底的明确信号,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尤其是疫情防控形势下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常态化监督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