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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发布6号通告!

时间:2022-03-16 09:26:13 来源: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年6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截至3月15日12时,全国现有17个高风险地区、305个中风险地区。加之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强,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市民健康,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开封域外来(返)汴人员管理

(一)主动报备行程

1.所有来(返)汴人员,务必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到汴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2.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国内各地疫情动态和病例的相关信息,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

省外来(返)汴人员、省内发生本地疫情城市低风险地区来(返)汴人员,入汴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在开封火车站、高铁北站、宋城路轻轨站等交通枢纽设立的健康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汴。入汴后,于24小时内再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非必要不外出。

(三)规范分类管理

1.境外入汴人员须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

2.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汴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入汴人员(双码绿码、行程码带*星号),因行程码无法精确显示县(区)及街道,需持出发地社区或单位证明,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汴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由社区负责落实;入住酒店的人员,配合当地社区落实“72小时2次核酸检测”措施。

3.自发生本土疫情传播,但暂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市的入汴人员,须持出发地社区或单位证明,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汴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根据该城市公布的封控管控防范等情况,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政策落实相关措施。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2)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无相关证明,无法判断具体区域的人员,由当地社区参照中高风险地区入汴政策进行管控。

(四)主动配合防控

广大入汴人员如接到流行病学调查,提示本人是密接、次密接后,请立即停止参加人员聚集活动、立即停止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立刻向本人所在地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社区工作人员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饮等“九小”场所认真实行扫码查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以及通风消毒等刚性防控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旅游景区、影剧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开封市以外游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双码异常人员;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三)宾馆酒店、洗浴中心、民宿等具有留宿功能的场所,除执行以上措施外,还要严格查验入住人员健康信息并签订《个人安全承诺书》,对住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证明拍照留存。发现涉疫风险人员立即安置在临时隔离房间,并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对行程码带星人员纳入属地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管辖范围内疫情防控领导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切实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健康宣教等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各级各类法人单位要严格落实“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和风险处置工作。

(二)严格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格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坚持落实培训工作人员和学生测体温、戴口罩,实行错峰培训,减少人员密度。落实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培训场所每日开展清洁消毒、通风换气,杜绝风险隐患。

(三)各责任主体单位要落实好工作人员行踪管理、健康监测等措施,签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牌,上岗员工必须完成疫苗全程接种。认真落实26类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建立核酸检测工作台账,确保做到“周检测、月覆盖”。

四、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落实《关于从严做好聚集性活动审批的通知》(汴疫防指办〔2021〕229号),从严审批非经贸类聚集性活动,原则上非经贸类活动一律暂时停办;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批可以举办的经贸类活动,减少现场参加人员,缩短活动时间,参加人员必须事前做核酸检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活动,坚决避免发生聚集性疫情。坚持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强化聚集性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对群众性婚丧嫁娶等活动,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为单位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事先报批,倡导简办小办节约办。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确需举办的要缩小规模,须向属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审批,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五、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一)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地铁、机场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要主动配合扫码入内。

(二)加强快递邮件安全管理,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在收发邮件快递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喷洒医用酒精进行表面消毒,避免用手触碰口、眼、鼻,拆除包装后立即洗手。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三)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减少跨省、跨地区流动;如确需出行,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状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汴前主动报备。

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推进。

各接种点疫苗充足,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未接种的尽快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尽快接受加强免疫;

家中有3-11岁无接种禁忌儿童未完成两针免疫的家长朋友,尽快带领孩子完成全程免疫,做到“应接尽接”;

老年人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以极大程度降低感染后出现重症等风险,60岁以上老人应尽快接种疫苗及加强针剂,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