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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8-10-23 14:31: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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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开封市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开封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开封市信访局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开封市信访局主要职责是:
1.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2.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的案件。
3.负责交办转办、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直接调查、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建议等工作。
4.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单位之间的重要信访件、群众集体赴京去省来市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5.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电子信访、信访宣传教育、干部培训、信息调研等。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市际活动。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开封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职责是:
承担群众来访接待职合接访、联合调处、意见反馈和接待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信访局预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开封市信访局
2、开封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第二部分
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收入总计860万元,支出总计86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4万元,上升42%。主要原因:2018年度增加平时考核奖、康健休养费,信访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收入合计 8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支出合计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万元,占52.21%;项目支出411万元,占47.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54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2018年度增加平时考核奖、康健休养费,信访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信访局部门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8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3万元,占85.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万元,占8.84%,医疗卫生(类)支出25万元,占2.91%;住房保障(类)支出26万元,占3.02%。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厅(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信访局部门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17 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与2017 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信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3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办公费、会议费、邮电费、租赁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公车运行维修费、劳务费、培训费、办公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厅(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厅(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开封市信访局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开封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xls
a0d8dd7af0b667806768c630f61cc710.xls (722.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