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开封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开封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开封市信访局主要职责是:
1.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2.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的案件。
3.负责交办转办、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直接调查、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建议等工作。
4.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单位之间的重要信访件、群众集体赴京去省来市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5.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 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电子信访、信访宣传教育、干部培训、信息调研等。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市际活动。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开封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职责是:
承担群众来访接待职合接访、联合调处、意见反馈和接待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开封市信访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开封市信访局下设8个科室和1个二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调研科、办信科、接访科、督查科、复查复核办公室、信息宣传科、网络信访科和开封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1.开封市信访局
2.局(委)机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开封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信访局2019年收入总计839万元,支出总计83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增加阳光信息工程专项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信访局2019年收入合计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信访局2019年支出合计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万元,占73.66%;项目支出221万元,占26.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1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增加阳光信息工程专项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7万元,占81.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万,占10.72%;医疗卫生类支出31万,占3.6%;住房保障(类)支出32万元,占3.8%。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从2018年起从仅反映一般公共预 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出国 (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公用车维修。
(三)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以下各项内容如金额为0,仍需进行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3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9万元。2019,我局已对6个项目设立了预算绩效目标,涉及资金22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局(委)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全可执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