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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信访局201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5-10-20 14:19:32 来源:
一、单位基本情况
开封市信访局是市委、市政府负责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专门研究和解决群众利益矛盾的综合协调部门。
(一)主要职能
1、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2、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的案件。
3、负责交办转办、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直接调查、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建议等工作。
4、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单位之间的重要信访件、群众集体赴京去省来市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5、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电子信访、信访宣传教育、干部培训、信息调研等。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市际活动。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信访局内设7个科室及1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室、信件受理室、来访接待室、催办查办室、复查复核室、群众信息工作办公室及开封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事业)。2014年12月,编制人数43名,实有人数39名。
二、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73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1.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58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69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9.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601.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信访业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61.8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4万元,主要用于为全体干部职工交纳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16.65万元,主要用于为干部全体干部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市信访局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6.99万元(含局机关及1个所属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4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4.5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18.4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4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外地单位来汴学习及慰问驻京驻郑工作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