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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9-20 14:27:07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开封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开封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封市信访局概况
一、开封市信访局主要职责
1、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2、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的案件。
3、负责交办转办、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直接调查、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建议等工作。
4、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单位之间的重要信访件、群众集体赴京去省来市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5、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电子信访、信访宣传教育、干部培训、信息调研等。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市际活动。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信访局决算单位构成
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1.局机关本级
2.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第二部分
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6年收入总计679万元,支出总计666.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44万元、23.29万元,增长下降12%和3.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标、增加养老。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本年收入合计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万元,占9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万元,占0 %;其他收入 5万元,占0.0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本年支出合计6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2万元,占64 %;项目支出243.3万元,占3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674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44万元,增长11%;支出665.7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标、目标奖、取暖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6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5.7万元,占80.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4万元,占14.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万元,占有3.02%,住房保障(类)支出15.8万元,占2.37%,其他支出0.8万元,占0.1%。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440.44万元,支出决算为5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标、增加养老保险、目标奖、取暖费等。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9.56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标。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调标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32万元,完成预算的36.5%。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31.01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公务招待费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1人次。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没有列出因公出国费用。
决算数与2015年决算数下比减少3.25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2万元,完成预算的2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归还借用车辆。
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17.25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归还借用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8.85万元,完成预算的46.6%,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共接待59批次443人次。
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外地单位来汴学习及慰问驻京驻郑工作值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访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8万元,比 2015年减少17.7%,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访局2016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月31日,信访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是指信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信访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信访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信访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