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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开封市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18 15:22:41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封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开封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机关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县(区)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开封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承担开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开封市信访局内设8个科室,包括:办公室、综合调研科、办信科、接访科、督查科、复查复核办公室、信息宣传科、网络信访科。另设有开封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局机关行政编制34人,实有34人;下属开封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编制8人,实有8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开封市信访局本级
2.开封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58.4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1.94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进行了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90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18万元,占99.62%;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6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8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04万元,占67.78%;项目支出286.16万元,占32.22%;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43.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45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进行了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7万元,增长(下降)7.88%。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进行了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建设。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0.27万元,占82.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7万元,占9.99%;卫生健康支出31.82万元,占3.6%;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32.09万元,占有3.63%。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8.84万元,支出决算为8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8.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9.23万元,支出决算为38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第四季度平时考核奖未发放。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8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政府设立了“三大攻坚战”奖金、驻京信访值班工作组房租上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北京值班、接访大厅心理咨询室建设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72万元,支出决算为6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在职人员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4.78万元,支出决算为4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2018年取暖费在2019年年初发放到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4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及减少。
6.医疗卫生与度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65万元,支出决算为3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补缴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0.65万元,支出决算为3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预算的44.3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提倡绿色出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19万元,完成预算的7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1万元,完成预算的23.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的71.15%。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提倡绿色出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19万元。主要用于北京值班劝返上访群众和督导检查基层信访工作。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23.03%。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外宾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汴督导检查等。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6个、来宾1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开封市信访局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开封市信访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有0项绩效评价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29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三大攻坚战”奖金、驻京信访值班工作组房租上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大庆北京值班、接访大厅心理咨询室建设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