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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纠纷 构建和谐城区――顺河回族区全面提升矛盾调处化解水平

时间:2018-06-11 09:20:59 来源:顺河回族区信访局

       近年来,顺河回族区以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有效载体,以认真落实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为有力抓手,着力构建五级网络,发挥四个作用,立足三个基点,全面提升矛盾调处化解能力。全区信访形势呈现平稳可控、渠道畅通、持续向好的良好局面。

       一、构建五级网络,狠抓矛盾排查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把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的成效和信访总量变化情况作为检验群众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打破了以区、街道、社区为层级设置矛盾调处组织的传统模式,将矛盾调处网络延伸到网格、楼院,将矛盾调解员设置到楼栋、居民小组。目前,区级和9个乡、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层面设有矛调中心,69个社区设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室,312 个网格、638个楼院(居民小组)设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实现了区、街道、社区、网格、楼院(居民小组)五级矛调网络全覆盖,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同时,注重发挥信访信息员、信访代理员、社区网格员和一村一警的作用,让信访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参与到矛盾纠纷的排查中,让信访代理员、社区民警参与到信访案件的化解和稳控中,有效地把上访人吸附在当地,基本实现了“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楼院,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不出区域,矛盾不积累、不激化、不上交”。

       二、发挥四个作用,化解矛盾纠纷

      (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不仅在于最大限度地用好政策,调动资金、人员等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更重要的是让基层群众和干部看到党委政府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还能为信访事项的解决提供思路、方法和参照,推动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在百日专项治理期间,我们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信访积案大化解活动,对排查梳理出的信访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定期集中交办,由县级领导包案和责任单位负责化解和稳控。对纳入信访积案活动的案件实行销号制度,化解一起销号一起。目前36名县级领导参与分包的102起案件,已有64起得到有效化解,32起得到有效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发挥政策制度作用。区委、区政府持续创新工作机制,推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包村包户法,不断提高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区委规定县级干部每人联系三个信访对象和一个社区、一个企业,科级干部每人联系十户群众,一般干部每人联系一户群众,并明确“最复杂、最难的矛盾,由区党政一把手亲自带头包案,涉及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化解”的原则。落实排查调处机制,区群工部信息平台每天向全区县级干部、包案领导、科级以上干部及信访专干发布上访信息,严格实行网格日巡查、日报告,社区每周、街道每半月、区综治办和区矛调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逐级、分类建立工作台帐,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限期化解。目前,经过各部门协调联动,全区86%的矛盾纠纷在社区以下得到有效化解,96%的纠纷在街道范围内得到有效解决。

      (三)发挥专业组织作用。面对矛盾纠纷牵扯面越来越广、涉及行业越来越多、专业性越来越强的发展趋势,区委、区政府加强多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两改一建”、劳动和社会保障、住建城管、企业改制、新农村建设等5个信访专项工作组,由主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有效地化解信访事项。同时,支持和鼓励法律政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的退休法官、教师、党员等,围绕消费维权、婚姻家庭、劳资纠纷、拆迁征地等领域建立9个行业调解室,13支“五老”队伍,做好信访矛盾调处工作,维护社会和谐。今年以来,已先后化解涉及“两改一建”、企业改制、劳资纠纷等信访案件9起。

      (四)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依靠群众做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如我区残疾人贺乾刚因生活困难到区信访,区委书记陈广西不仅为其解决了低保,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其学习了按摩技术,还多次自费到其家中慰问,鼓励其自食其力,多为社会做贡献,使其倍受感动。贺乾刚不仅自己开办了按摩诊所,还主动帮助政府做好全区残疾人工作。辖区化建社区退休教师李玉萍,20多年来用她一颗母亲的心去温暖、感化、帮教700多名重刑犯人,被社区居民广泛传颂。汴东社区80多岁的退休职工王建国义务理发52年,服务2万多人,默默无闻、无私奉献。这种正能量的相互交织和反馈,极大地提升了全区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三、立足三个基点,构建和谐城区

      (一)立足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基点对待信访群众。对待来访群众,区委、区政府始终做到“三抓”:一抓问题解决。对有理或有合理成分的,首先要肯定,让群众吃上“定心丸”。对能够立刻解决的,马上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解决期限告知群众;对因资金量过大、牵涉面较广或历史遗留等原因造成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到说明情况,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取得群众的理解。二抓帮扶解困。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生活救济,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让信访人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以及全社会的关爱。今年以来共对8批200余人发放生活救助金100多万元。三抓包案责任。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责任制,着力抓好“事心双解”两个环节,对已解决到位仍坚持无理上访的,严格按程序依法终结;对出现偏执的信访老户实行心理疏导,“稳其身、转其心”,促使其息诉罢访,引导其依靠劳动致富。

      (二)立足群众立场的基点处理信访问题。信访工作归根结底是群众工作。区委、区政府对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严格实行“约法三章”,提出了三条硬措施,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一定要到岗到位,按时参加接访,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并主动作好调整;区信访局提前一天报告值班县级接访领导,并负责协助陪同接访领导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办,作好原始登记以备查验;区联席会议负责加强对全区县级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实行全面调度,加强督查督办。各级领导干部在接访过程中,对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限期办结;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主动牵头协调处理;对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接访领导主动与相关领导协商,做好衔接工作,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全市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中,全区县级领导共接待群众119批401人次,其中,现场解决案件30件,占接访案件的25%;立案交办59件,已化解51件,化解率86%,满意率达95%。

     (三)立足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基点预防化解矛盾。区委、区政府在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部门联合接访,推动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对一些确实无理取闹、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信访条例》、《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3〕25号)和《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意见》(豫公通[2014]214号)文件规定,搜集证据,公、检、法机关从快、从重打击。目前,已对辖区4起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效遏制了少数极端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了“非正常上访非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浓厚氛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