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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落实解决突出问题

时间:2015-05-18 17:07:48 来源:开封市信访局

            2015以来,尉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接访、县分管领导多方协调、责任部门和乡镇全力以赴,千方百计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取得“一学两争三创”活动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全县突出问题,县委书记亲自调度,指导突出问题包案领导带领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全力化解和稳控;县长亲自到岗李乡下访处理信访问题;县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亲历亲为,靠前指挥;其他四大班子成员通过“领导下访日”等途径到所分包乡镇帮助查找突出问题症结,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化解。

二是收集信息。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科建立突出问题收集平台,设置专业电话(传真)、专用电子邮箱、专用邮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等县直部门及时收集信息上报,经县领导研判后,对属于乡镇和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转乡镇和部门处理;对需县级层面解决问题,呈送县委书记、县长审定。县委书记和县长审定后,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交办各责任领导办理。

三是落实责任。57个重点信访问题落实责任主体,其中47个含有合理诉求的由县级领导干部包案,要求制定化解措施和方案,全力推动“事要解决”,提高信访突出问题的办结率,对于8个已经解决的又反复上访,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按照“一名重点对象(一个重点信访事项),一名主要领导、一支稳控队伍、一套疏导机制、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化解稳控。

四是群策群力。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由县信访联席会议授权以“9+N”模式,“9”即: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制办;“N”即:涉及到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办事,克服随意性。对有疑点的重新调查,弄清事实,妥善处理;对确实没有法律依据、没有道理的,加强教育疏导;对不停劝导、缠访闹访、滋事扰序的依法处理。

五是督查通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突出问题的办结情况进行催办和督办。对办结时限的前5日进行第一次催办;对办结时限之日进行第二次催办;对超出办结时限5日的进行督办,发送《督办函》。办结时限到期后10日开始进行督查核实,将督查核实情况反馈给责任领导,并汇总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再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送县委书记、县长审定。并实施按月通报制度,下月底通报上月情况。

六是严格问责。对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结的,责任领导必须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县委书记、县长将对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对造成突出问题处理不能及时、处理不能到位的乡镇、部门单位责任人,按照行政效能问责规定实施问责。突出问题处理不及时引发重大问题的,将追究责任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