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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新实践】湖北英山:有理没理大家评,公开方式解纷争

时间:2020-11-23 13:35:11 来源:法制网
       近年来,湖北省英山县创新“三合一”调解方式,让基层群众直接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之中,丰富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这一“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而调解过程中以案说法,则成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手段。
所谓“三合一”就是通过公开方式调解矛盾纠纷,邀请基层调解员和群众共同参与,有理没理大家评,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法律知识宣讲以及人民调解员培训“三效合一”。
 
 

图为英山县石头咀镇“三合一”调解现场。

矛盾纠纷公开调
       小问题没处理好很可能酿成大矛盾,纠纷有出口,症结说开了,才能解决根本问题。运用“三合一”方式调解,实际上是搭起一个平台。推动群众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2017年1月,英山县石头咀镇村民贺某应邻居梅某之邀,到一岗之隔的安徽省霍山县上土市镇老吴家帮工建猪舍。施工时,因自制的简易脚手架断裂,贺某头部着地,79天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湖北、安徽两地调委会多次组织调解,未果。鉴于这类纠纷在农村具有多发性、代表性,石头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决定成立调解工作组,通过“三合一”方式化解。法官、律师及群众现场发表各自观点,首席调解员讲解承揽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不同特征及造成损害的法律后果。6个小时调解后,各方达成一致:老吴以分期方式支付贺某死亡赔偿金11.66万元,梅某自愿补偿1万元。

有理没理靠公断
 
       有理没理大家都看得出来,通过公开调解的方式,将道德与法结合,变相给了不占理的当事人压力。有效促成了纠纷化解。
 
       2003年,麦阳畈村村民范某婚后将户口迁出。范父过世后,该村以村民代表大会形式决定将范家的自留山分割给刘某等5人,并由他们承担山林税费。2017年,范某回村,要求对方返还山林权遭拒。在“三合一”调解的现场,石头咀镇党委副书记、镇综治办主任余昭文和张明棠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给当事人做工作,十来分钟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以案说法得民心
 
       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的当下,“三合一”人民调解,是普法宣传的有力抓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能真正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014年春节前后,羊山村村民沈某在自家水井中发现农药残留,于是报警。在无实质证据的情况下,沈某坚称系与其有过矛盾的村民投毒,甚至上访要求追究该村民的刑事责任。案发地位于两省三县交界地带,环境复杂,没有目击证人、没有视频监控、没有遗留物证,案件侦查陷入僵局。在现场普法及调解大会上,派出所、司法所等人员轮番上阵,详细讲解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法律后果、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刑事责任追诉等有关法律知识。宣讲结束,沈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村里的各类谣言也渐渐平息。
       2017年5月,英山县“两办”印发文件,在全县推广“三合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2018年5月,黄冈市信访矛盾化解现场会重点推广英山经验。为突出群众自治,黄冈在组织“三合一”调解过程中,全面运用听证、社会评价、群众议事、心理调解等方法,实现从“我说你听重说服”到“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从“灌输法条”到“以案释法”的转变。
 
有事大家议
有理大家评
通过公开方式解纷争
调解员讲法律
群众讲情理
合力促成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这便是英山县
“三合一”人民调解方式
充满活力的秘诀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