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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时间:2019-08-05 17:32:32 来源:开封市信访局

       开封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草案,推动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四)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机关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县(区)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县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开封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承担开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开封市信访局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节假日除外)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盛祥路13号 
 联系电话:0371-2385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