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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基层就地化解信访问题能力的思考

时间:2014-05-04 09:34:16 来源:尉氏县信访局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也是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易发多发期,信访工作面临大量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已成为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尽快破解的难题。

一、目前基层在及时就地化解信访问题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主要表现为:一是矛盾排查主动性不强。一些乡镇和单位工作人员超前排查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强,排查调处工作不深、不细、不实,流于形式、走过场,造成一些信访问题的处理非常被动;二是一些问题处理有失偏颇。少数干部在处理一些矛盾纠纷时,没有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因顾及“关系”,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特别是在处理一些村干部违纪等问题上缺乏力度,导致基层政府公信力缺失;三是重稳定轻化解。对于一些难点问题、上访老户、闹访缠访者,一些乡镇和部门重在花钱买稳定,满足上访者的无理要求,导致产生“没钱就上访”的心理,甚至出现群起而效仿。

导致信访问题发现迟、化解难的原因是多方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思想重视不够。一些乡镇和部门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理解信访工作不通报、不排位,对信访放任不管,不接访、不处访、不稳控;一些干部只追求一时的稳控,当出现越级访时,沿袭着“救火式”、“应急式”的的工作方式,没有把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工作出发点。

    2.工作开展不平衡。一是硬件设施配置不均衡。目前,大部分乡镇加大投入,高标准地设立了信访接待场所,方便了群众来信来访。而一些偏远乡镇、村基础设施薄弱,往往这些地方社情村情复杂,矛盾纠纷多,群众实际困难多,信访量大,群众的现实问题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导致了越级访、重复访地快速增加。二是信访力量配备不平衡。一方面,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信访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乡镇和部门因经费、人力不足,配备的信访专干都是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大,导致解决信访问题的精力有限,措施不力,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出现滞后性;另一方面,基层信访工作人员流动快、成份新,工作经验缺乏、业务能力较弱。加上受管辖区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困扰, 信访调查不及时、不深入、不细致,致使一些案件久拖不结。    

    3.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一是观念缺乏,方法不当。一些干部由于缺乏群众观念,不注意关心群众疾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引发集体上访;一些村干部落实惠农政策不到位,村级政务、财务不公开甚至出现作风和经济问题,导致一些群众越级上访。二是相互推诿,久拖不决。一些干部责任心不强,怕惹麻烦,遇事绕着走,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相互踢皮球、推责任,能推则推、能挡则挡、推不掉就拖,造成多次调解、多次循环往复的现象。

4.信访人心态失衡。一是“仇权仇富”心态。少数群众思想观念僵化,不患贫而患不均,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较低,对两极分化抵触情绪大,出现“仇权仇富”型信访心态。在这种心态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有可能是别有用心,捏造事实,制造混乱等,情况较为复杂。二是“越级有理”心态。部分信访群众存在认识误区,对基层党组织缺乏最起码的信任,认为只有进京赴省问题才能得到公正、公平解决,产生“越级有理”型信访心态。甚至还有极少数上访人不顾客观实际和现实情况,一味纠缠,抱着“斗气解恨”的心态进行信访。三是“借机谋利”心态。个别上访人甚至以上访为生,不种田不种地,不务工不经商,靠上访或诱访谋取利益。四是“权比法大”心态。一些原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信访人往往希望通过行政干预方式求得解决,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超出法律和政策之外的过份要求,导致问题复杂化,也有已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因不服判决或仲裁而向信访部门上访反映,打“持久战”。

5.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一些上访人反映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彻底解决难度大,缺乏政策法律依据。如文革“两案”人员中未被判刑但被清退回乡人员、青海、甘肃支边人员等。一些上访群众要求过高,难于满足。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能力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大投入,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强化群众工作站(室)的管理,全面激发基层活力,走出了一条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路子,为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加大投入,重点倾斜。对基础设施薄弱、情况复杂、矛盾隐患多、信访量大的偏远村,要进一步加大财力和人力的投入,深化基础建设,方便群众来信来访,使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大宣传,提高利用率。目前,少数乡镇、部门、村(社区)的信访工作阵地形同虚设,没有真正方便群众办事。为此,要通过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工作站(室)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急事难事找群众工作站(室)”的习惯,真正发挥信息接收疏导、高效便民的作用。

2.进一步加大风险评估。一是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对一个时期信访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沟通,共同研究对策,落实解决措施。在联合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问题时,要加强协调,保证口径一致。二是建立信访风险评估制度。针对一个时期的信访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相关涉及部门要加强分析判断,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政策出台、重要工作推进、重要时段进行信访风险评估,确保政策实施、工作落实符合大多数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信访发生。

3.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回访制度。要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群众信访问题解决的满意度进行实地调查,并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了解就业就医、子女上学、住房饮水、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民情问题,一方面,安抚特困上访群众,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实现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二是推行代访、代办制度。乡、村两级信访专干要及时对收集和接待的来信来访进行整理、汇总,由乡镇干部和法律工作者为群众代访代办,降低群众信访成本和信访工作成本,提高信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抓好网络信访。全面推进网上信访、网上信访事项查询、网上答复和网上法律政策宣传,为群众信访提供便利,减少信访人来访和越级上访。

4.进一步加大处理力度。一是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把初信初访办理作为工作重点,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及时认真处理属于本级管理的信访事项。重点完善群众来信来访首办责任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环节。二是大力解决疑难信访问题。要着力消化重信重访“存量”,对重点疑难积案,坚持“对号入座”,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负责这件事并有能力解决问题的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一案一策、一件一结。在破解疑难信访问题时,要着力帮助信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解困中化解积案。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上访群众情绪激烈的疑难案件,要敢于依法果断决策,果断处理,真正做到处理一案,稳定一片,带动一方。

5.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围绕信访工作特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手段,建立方便快捷、运转有序、高效透明的信访工作机制。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减少信访源。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减少群众因村务财务不公开、工作不知情、政策不了解而引发的信访举报,从源头上防控、减少新的信访问题。健全“三级终结”机制,确保“案结事了”。对业经处理但信访人不同意处理意见的信访事项,及时启动“三级终结”,引导信访人进入复查、复核程序。三强化信访工作考核通报制。突出对基层解决化解问题情况的考核,并将日常信访案件办结情况纳入年终工作综合目标考评,强化基层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6.进一步加强引导。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明确违纪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信访的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学会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问题。二是依法打击违法上访行为。对一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又不听劝导的上访人,严肃批评教育;对少数违反法律法规、借上访之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人员,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