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恢复接访后,按照“个访1人,集访不超过2人”标准,严格控制进入中心人员数量,严禁人员聚集;如有发热症状或持有黄码、红码人员,请勿进入中心。
2、来访人员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接访工作流程,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信息登记、安检、扫码、测温、消毒等,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3、来访群众在候访期间,需耐心等候,不喧哗、不吵闹,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反映问题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中心不再逗留。
4、恢复接访后,继续提倡信访群众通过写信、电话、短信、网络等非接触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5、各县区、市直单位请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恢复接访时间,恢复接访后要统筹做好来访接待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接访流程,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各级各部门的接访场所安全、有序、高效运转。
特此通告
开封市信访局
2022年2月6日